公司未上社保,只给保险补助两百,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对我自身或者以后找工作有影响 北京市劳动仲裁详细流程

   www.gaoxiao88.net
1,“不给上保险,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薪酬,不交劳动保险;

2,申请劳动仲裁无需缴纳费用;

3,考勤,工作表或收入证明汇款单,都是证据。同事证明也可作为佐证。

4,保险补助200元是在工资表中注明的要作为缴纳保险的旁证,到时要退出,胜算几率100%。

5,如果你担心对你今后工作有影响,可以不去申请仲裁,维权没啥丢人的,就事论事,就是不交保险,也是情非得已,何况给了你200元补助,估计你也是在相关文件上签了字的,领了不止一个月的200元吧;

6,对这个单位已经没好感了,离开这个单位。

"公司迟迟不给上保险,不签劳动合同"已经足够了,整理证据,能够表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仲裁部门维权吧。

@budfjbu:试用期在合同期内,单独以试用期签订的合同无效,试用期一样需要缴纳社保

第一,你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对你以后有什么影响的,这个是个人的隐私。
第二,如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双倍工资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没有上社保就是违法,即使给你补助也是违法,在劳动仲裁中这种情况一般会要求个人退还社保补助,然后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的。
第四、社保仲裁费用大约几十块钱,你的100%的成功,但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比如说你在公司工作的事实,不给上社保的事实等等

社会保险要交多少年?

基本养老保险交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交满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二条政策规定:
1、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
2、流动工作人员,在每一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够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则在退休时,按当年度所在地社保缴纳基数,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

扩展资料:
第一章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第二章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第九条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关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和护理等待遇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关于失业保险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第五章 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本人。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下列信息:
(一)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损害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信息;
(二)涉及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六章 关于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协议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对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议授予其执业资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机构和专户管理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情形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查处:
(一)将应征和已征的社会保险基金,采取隐藏、非法放置等手段,未按规定征缴、入账的;
(二)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以外的账户的;
(三)侵吞社会保险基金的;
(四)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互相挤占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挤占社会保险基金的;
(五)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的投资运营政策的。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本规定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0701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相关参考:

公司不交社保只给社保补贴合法吗
法律分析:公司给员工只给社保补贴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

公司和我签了合同但不给交社会保险,只给保险补助,这合法吗
但是建议还是缴纳保险,这样对员工自身是有好处的。其次,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公司存在没有依法支付工资或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可以随时提出离职,最好是书面的,可以快递的方式。否则,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离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

公司未上社保,只给保险补助两百,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对我自身或者...
第一,你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对你以后有什么影响的,这个是个人的隐私。第二,如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给双倍工资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没有上社保就是违法,即使给你补助也是违法,在劳动仲裁中这种情况一般会要求个人退还社保补助,然后要求...

公司没给我们买社保,每月只给我补偿200元社保补贴,是否合法
既使公司有补偿一定金额,不缴社保也是违法的,听你说话,这语气,应该是既没买社保,也没有补偿。你可以拿着你的劳动合同、考勤卡、工资条、工衣等证明你在公司干活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局投诉,公司赔偿损失补缴社保。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我和老板签了劳动合同,老板只给保险补助,但是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
如果企业愿意给补贴的话,只要补企业应缴部分就行了,但企业可能不会愿意补这么多,所以补少了也是对员工社会福利的一种剥夺。年底奖金加社保补贴老板会一次性给多少?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就是写进相关合同的话,最少这部分也是违法违规的。不知你处社保是缴多少,老板一般是要缴你自己所缴的3...

公司没跟员工买保险,但是每个月补助保险费300元算违反劳动法吗_百度...
对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1、违反劳动法。2、原因: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不因双方的约定,给予社保补助而规避。3、结果: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司补缴后,给予员工的保险费补助需要退还给公司。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

公司不给员工交纳保险,而是给予200元补助,这合法吗?
享受社保是员工的责任,主动放弃或者不购买都是不合法的。其次,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身就是最基本的保障,这一份保障如果在老年后没能拥有,退休之后的生活就比较被动,尽可能去缴纳社保,来保证自身的权益。当然很多人不想因为社保的事情跟公司撕破脸,这种情况也拿着公司的补助以灵活就业...

公司没给我们买社保,每月只给我补偿200元社保补贴,是否合法?
您好,公司没给我们买社保,每月只给我补偿200元社保补贴是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必须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

我们公司不给买社保 要上班一年的才开始买 现在只给200元补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

公司不买社保,只给员工补贴300元,怎么办
单位这样做是违法行为。在咱们国家,所有用人单位只要用工,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后就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会劳动保险,这是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也是强制性的。只要你愿意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你们缴纳社保的主张。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

相关评论

  • 平武3659: 公司没有买社保而是给社保补贴合法吗 -
    15315744100: 不合法,社保是强制要求缴纳的. 个人可以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平武3659: 我和老板签了劳动合同,老板只给保险补助,但是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能不能告他,要求经济补偿啊? -
    15315744100: 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缴的,这也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如果企业愿意给补贴的话,只要补企业应缴部分就行了,但企业可能不会愿意补这么多,所以补少了也是对员工社会福利的一种剥夺.年底奖金加社保补贴老板会一次性给多少?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所以.就是写进相关合同的话,最少这部分也是违法违规的.不知你处社保是缴多少,老板一般是要缴你自己所缴的3-5倍左右.所以你自己算算就行了.更多详细的,建议通过`l vb a n 365去详细请教律师啊

  • 相关话题

    ap在线精英在线最新简短笑话,好笑的段子,搞笑句子,男女朋友校园冷笑话,搞笑歌词对白台词,夫妻搞笑对话,手机流行笑话,逗人笑的动物经典笑话,最新幽默搞笑图文,好笑的视频分享给朋友
    若有事情,请联系电邮
    © <搞笑吧